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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說我的文章分類中,「吃吃喝喝」的文章數遠超過「攝影習作」,
網誌分類放在「攝影」,明顯有掛羊頭賣狗肉的嫌疑;「證據」擺在面前,這樣說也不能說有錯,不過,換個角度來想,我的「吃吃喝喝」文章多以圖片代替文字,這樣應該勉強可以算是跟攝影扯上一點關連吧?:P
最近,到處都看得到「炫耀文」,有交女朋友的炫耀文、有到處旅行的炫耀文、還有敗家買物的炫耀文、......(在說誰,請自己跳出來自首><);看到這裡,這一段跟上一段到底有什麼關連啊?
別急,關連就在這一段了:綜上所述,我這篇就是一篇「攝影習作」,同時也是一篇「炫耀文」;這怎麼說咧?這張照片看起來明明就沒什麼特色,構圖、色調、取景也沒什麼過人之處,炫耀個鬼喔?哈哈~答案就在照片的 EXIF 裡揭曉了~
看到了吧!快門 1 秒,手持拍照!這可以炫耀一下吧?:P
什麼?嫌圖太小?縮圖銳化後自然就清晰了?好吧~那來一張大的:^^
點此連結:1800*1200(僅原圖縮圖,未銳化)
好啦~我承認,不是我技術好,是運氣好,用「人體腳架」在 40mm 端、 1 秒快門下居然沒怎麼震到,以後應該沒這麼好運的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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