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首先,我要感謝葛蘿,讓我這個一週以來幾乎呈半關版狀態的 BLOG 又「重新開張」,
是的,我「被貼」了......

什麼叫做「被貼」呢?從「前人」的 BLOG 上找到這樣的說明:

「在一些英文網站看到這種有趣的Blog Tag遊戲,規則很簡單,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,在自己的blog上寫下答案,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,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,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「哈哈!你被貼了。」(哈哈是我自己加的)。這五個被tag到的人,在自己的blog注明(並附上連結)是從哪一個blogger那裡傳來的題目(這時候「引用」功能就很好用),然後寫下答案,再去貼另外五個人。如此繼續下去。」

而這次遊戲所傳過來的題目,是要「寫下自己的五個怪癖」,我的答案如下:

1. 我是個極度被動的人,幾乎沒有主動認識過新朋友。
2. 我是個滿身反骨的人,硬要我往東我就會偏要往西。
3. 我是個挑戰規則的人,是誰說規則就一定會是對的?...END

什麼?答案只有三個,還缺兩個?
哩嘛幫幫忙,大聲朗讀三遍我的第二個和第三個答案,都說我是個挑戰規則又滿身反骨的人了,所以當然不能照規則來,才能凸顯我的怪癖咩~XD,再配合上第一點,我是個孤獨老人,所以也就不點名了,喜歡玩的朋友請繼續,不要理會我的怪癖...:P


CGS 碎碎念:
年紀稍長的朋友應該都記得,在那個沒有網路,電腦又不普遍的年代,「幸運信」就已經存在了;那時候,我一度強烈懷疑「幸運信」是影印業者搞出來的把戲,因為,一般人不會自己抄寫幸運信,而都是影印,然後裝入信封、貼上郵票、投入郵筒;所有我收到的幸運信,不管它上面寫說沒有轉寄出去的詛咒有多恐怖,一律都在我手上停止它的「旅行」,而我,現在還是活得好好的...

網路普及後,卻還是不時會有「幸運信」形式的 mail 出現,這時我就不知道「得利者」該會是誰了(反正不會是影印業者:P);說我龜毛也好,說我掃大家的興也好,雖然我知道這個「Blog Tag」沒有「詛咒」,跟幸運信是不一樣的,不過我對這種「連鎖反應」一樣是提不起興致,但我還是希望喜歡的人能夠玩得愉快啦~只是,對不起我的「上線」,斷一條線了~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CGS 的頭像
    CGS

    C'est La Vie

    CG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8) 人氣()